原標題:廈門一男子贈予小三20余萬元 湖里法院幫原配要回這筆賬
海峽網(wǎng)9月5日訊 據(jù)海西晨報報道 丈夫出軌,廈門還贈予第三者20余萬元,男贈婷婷的予小余萬元湖院幫原配心徹底被傷透了。處理好離婚事宜后,回筆她將前夫和第三者告上法庭,廈門要求第三者返還那20余萬元。男贈庭審過程中,予小余萬元湖院幫原配前夫站在婷婷這邊?;毓P
他出軌贈與第三者20萬
結(jié)婚24年,廈門婷婷和阿東的男贈婚姻在2017年2月走到了盡頭。阿東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予小余萬元湖院幫原配責任,因為他有了外遇?;毓P婷婷發(fā)現(xiàn)曉東不僅背叛、廈門出軌,男贈還于2016年2月、予小余萬元湖院幫原配2016年8月分別向第三者小燕贈予20萬元、520元。
離婚之后,婷婷向法院起訴阿東、小燕,請求法院確認阿東與小燕之間的贈予行為無效,小燕應返還200520元及利息。婷婷提出,阿東和小燕相識于2015年,兩筆贈予款項發(fā)生于她與阿東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。婷婷認為,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非因日常生活需要,阿東未經(jīng)其同意,私自動用夫妻大額存款贈予小燕,嚴重侵害了她的共有財產(chǎn)權。
婷婷還提出,贈與行為基于婚外不正當關系,有悖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德,小燕收取200520元系非善意取得。
第三者辯稱20萬元是欠款
庭審中,小燕辯稱,20萬元非贈與行為,是阿東償還她的欠款。據(jù)其介紹,兩人交往期間曾共同經(jīng)營一店面,前后投入由小燕墊付,阿東承諾承擔全部費用;交往期間她曾做流產(chǎn)手術,阿東承諾補償80萬元,因此阿東合計欠款100萬元。2016年6月,阿東寫下借條,承諾3個月內(nèi)分期支付欠款。8月,阿東還了20萬元就拿回借條。此外,小燕還提出,20萬元是阿東借來的,并非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;離婚時,婷婷和阿東已協(xié)商債務各自承擔。因此,小燕認為婷婷無權主張這20萬元款項。
在這次紛爭中,阿東站在了前妻一邊。阿東承認與小燕有不正當關系。2016年,小燕見阿東未能離婚,便以向其上級部門披露婚外情為要挾,他不得已支付了20萬元。阿東否認與小燕合伙開店、致小燕懷孕等事,并認為本案有爭議的20萬元歸前妻所有。
法院判決第三者應返還
20余萬元是贈予還是欠款?經(jīng)審理,湖里法院給出了答案。
案涉的520元因數(shù)額較小等原因,法院駁回了婷婷要求返還欠款的主張。對于案涉20萬元,湖里法院認為,這是大額款項,屬于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,雙方均擁有平等的處分權。阿東在與婷婷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與小燕發(fā)生不正當男女關系,并在婷婷不知情的情況下贈予小燕20萬元,顯然屬于阿東非因其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(chǎn)的重大擅自處分,不但侵犯了婷婷的財產(chǎn)權,也有違公序良俗及婚姻倫理,該行為的有效性不能予以確認。另外,小燕明知阿東有配偶而接受其贈予的錢款,并非善意取得,應當返還該款項。
近日,湖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判阿東與小燕之間關于20萬元的贈予合同無效,小燕應返還婷婷2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