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雞不成蝕把米?取之以“盜”入法網(wǎng)

最后更新 : 2025-07-06 06:49:15

2023年,盜被告人王某趁天黑工地?zé)o人之機,偷雞電話聯(lián)系挖掘機和運輸工程車,不成將被害人張某堆放在河堤邊的蝕把砂石料運輸?shù)揭惶幙請龅貎?nèi)進行藏匿,并將砂石料據(jù)為己有。米?后被告人王某因盜竊罪被公訴機關(guān)起訴至法院。入法

漢陰縣人民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盜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偷雞,秘密竊取他人價值較大的不成砂石料,其行為構(gòu)成盜竊罪。蝕把王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米?犯罪事實,自愿認罪認罰,入法且主動賠償被害人張某經(jīng)濟損失并取得諒解,盜依法對其從輕處罰。偷雞最終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,不成并處罰金。

法官提醒,不義之財不可取,不善之事不可為。心存僥幸謀取私利,終究難逃法律的制裁。同時也提醒企業(yè)、建筑工地等單位,切實加強內(nèi)部管理,及時排查安全隱患,如發(fā)現(xiàn)毀壞財物、偷盜等違法犯罪行為,及時向公安機關(guān)報案。

法條鏈接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

第二百六十四條  【盜竊罪】盜竊公私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的,或者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兇器盜竊、扒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(shù)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(shù)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(chǎn)。


編輯:吳九九

編審:文婷 黃琪雅

終審:鐘明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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